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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余种,特有鱼类180余种……但这一切已成为过去式。“江烟淡淡雨疏疏,老翁破浪行捕鱼”的画面,即将从长江流域消失,而我国生态保护事业中的历史性一幕即将开启——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的重点水域将分类分阶段实行渔业禁捕。
【公考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仅依靠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渔区和专项捕捞许可证,并不能完全实现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还要治理生了“病”的长江生态环境。
[原因分析]
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也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但是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滩涂围垦等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白鱀豚、白鲟、长江鲥鱼等物种已多年未见,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极度濒危,“四大家鱼”早期资源量比上世纪80年代减少了90%以上。近年来,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捞产量不足10万吨,仅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伴随渔业资源严重衰退,部分渔民为获取捕捞收益,使用“绝户网”“电毒炸”等非法渔具渔法竭泽而渔,形成资源“公地悲剧”和渔民越捕越穷、资源越捕越少的恶性循环,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不相适应。而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有针对性的禁捕政策,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禁捕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
[参考对策]
第一,做好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除了严格执行“禁渔”外,亟须对长江沿线产业进行调整,要全面淘汰关停污染性产业,真正做到“禁渔”与环境保护修复“并重”,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推动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要多方合力保障渔民生计。当地政府也可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禁捕工作给予适当支持。相关部门牵头做好渔民渔船调查摸底、补助对象资格和条件核实、禁捕安排等工作;财政部门牵头做好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并按规定做好审核拨付等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及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政策落实。
第二,生态修复方面,一是重点针对中华鲟等珍稀物种,采取加强人工繁育、扩大人工群体资源、强化就地保护、加强迁地保护和人工增殖放流等措施,使珍稀濒危物种濒危状况得到明显缓解。加大重要水域生态修复力度,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二是构建统一的长江水生生物调查监测平台,完善对水生生物资源及其关键生存条件指标体系的系统跟踪监测调查,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全面、完善、权威的基础数据。
三是在重点水域配置一批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和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执法能力和效果。引导退捕渔民参与巡查监督工作,建立“护鱼员”队伍,配备必要执法监管装备。
四是根据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渔业资源恢复情况,适时组织研究新的保护管理政策,探索建立长江渔业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资料来源:
科技日报: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 禁渔为何一禁就是10年? 过国忠
新华网 长江禁渔新政解读:最迟2021年之前全面禁捕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