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池州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池州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共13名。具体选调条件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选调范围

除池州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包括江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九华山、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以外的省内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2、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4)身体健康,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1年9月1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6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5)符合选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www.chizhou.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chzpta.gov.cn)发布选调公告和岗位表、报名表。

(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调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chzpta.gov.cn),报名时间为9月11日09:00-9月14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27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15日09: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9月16日09:00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9月17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或农业银行卡。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21日09:00至9月23日24:00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9月24日举行,具体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20分。

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设立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的),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岗位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者登录网站,下载填写《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登记表须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合成,合成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对象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选调单位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前述规定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2次。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选调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有关待遇按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23221)

附件1: 2017年池州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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