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江县2016年“三支一扶”入围人员名单已在合肥市人社局网站公示结束,根据《关于实施安徽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4号)和《安徽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规定,依据笔试总分(若考生笔试总分相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排序,下同),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名单,现将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所有考生都需要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生源地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须现场验证学历。为应届生的考生,可以直接登录学信网查询,无需提前注册;为往届生的考生,需提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入注册,并保管好个人登陆账户及密码,以备查验。
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需另外提供相应的材料:
(1)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
(2)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3)尚在岗位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携带县(区)级以上团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注明服务年限,是否同意报考;已经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退伍的义务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退伍的,需在7月底前办理完退伍手续,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服役部队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何时可以办理完成相关退伍手续。
(5)支教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层次、科目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6)2016年7月份毕业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待发的,需就读院校提供毕业证明函(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或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在进入考察程序时须提供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及个人档案,否则取消其招募资格。
(7)如委托他人代办资格复审手续,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书面委托书(说明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原由)、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委托他人代办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责任由委托考生自负。
以上证件原件核验后返还,复印件各留存一份。证明材料留存原件。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8:00-11:00;
地点: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文昌路66号)。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各岗位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当场发放体检通知书。考生凭体检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3、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在规定时间内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