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肥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不含肥东县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共60人。详细岗位参见附件《肥东县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8日12: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8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5月2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10日至5月11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二科:
(1)科目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科目2:《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2、科目1、科目2合成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2018年5月13日(周日)
上午:8:00 —— 9:30 《教育教学理论》
10:00 ——12:00 《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8年5月15日周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书到肥东县人社局四楼事业管理科(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肥东人社局408室,电话:0551-67724912)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
1、被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发放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名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未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80分,时间15分钟;答辩20分,时间5分钟。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若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面试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无生上课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名单及体检、考察时间和要求等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按先体检后考察顺序进行。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上述确定初选人员规则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手续、待遇
1、同岗位代码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先后;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考生面试的无生上课成绩高低决定先后;若无生上课成绩再次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及活动设计》成绩高低决定先后。
2、本次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
(一)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7724912 县人社局
0551-67730002 县教体局
(三)监督电话
0551-67722110 县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
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
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东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