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宣城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18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7届、2018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以及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宛陵聚才行动”安居保障等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宣人社发〔2018〕17号)新增的岗位。2018年共计划补录363名(具体见职位简章)。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 10月22日至10月29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缴费。

(二) 11月24日上午,全市统一组织笔试。宣城市(含省直管县广德县)考点设在宣城市市区。

(三) 12月31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复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 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宣城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112.29.171.178:88/)。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6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8年宣城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10月28日10: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10月28日10: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0月29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报名网站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11月21日至11月23日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 11月23日至11月24日期间,到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 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4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宣城市区(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及各县市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关于印发<宣城市“宛陵聚才行动”安居保障等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宣人社发〔2018〕17号)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22705(市人社局就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63-3036887(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19447(市人社局监察室)

附件:宣城市2018年基层特定岗位补录职位简章

2018年10月8日

附件

宣城市2018年基层特定岗位补录职位简章

序号

县(市、区)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岗位待遇

1

宣州区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13001

48

毕业两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两倍,购买五险一金

2

郎溪县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13002

64

毕业两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两倍,购买五险一金

3

广德县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13003

79

毕业两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两倍,购买五险一金

4

宁国市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13004

36

毕业两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两倍,购买五险一金

5

泾  县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13005

56

毕业两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两倍,购买五险一金

6

绩溪县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13006

17

毕业两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两倍,购买五险一金

7

旌德县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13007

50

毕业两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两倍,购买五险一金

8

市经济开发区办事处

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

13008

13

毕业两年内,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两倍,购买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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