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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就做好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科笔试成绩总分达到150分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12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和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13楼视频会议室,联系人:黄卫明,电话:0551-62831806。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或证明材料;

5.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7月18日。

附件:入围省教育厅2019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姓  名

准考证号

统考笔试成绩

备  注

3000099

谢  晋

3134301203022

211.6

 

王星星

3134301203015

207

 

陈雅静

3134301203024

206.5

 

3000100

文京羽

3134301203124

202.7

 

朱海明

3134301203202

193.4

 

黄艳丽

3134301203117

186.1

 

3000101

吴静茹

3134300204401

328

 

史百莉

3134300204512

327

 

刘  霄

3134300204511

318.7

 

3000102

余学鹏

2134300702222

216

 

刁海花

2134300702317

213

 

尤翠琴

2134300702223

210

 

3000103

杨  玫

1134300301305

192.5

 

徐静怡

1134300301312

190

 

夏慕蓉

1134300301306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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