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治安形势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全县公安机关辅警队伍,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受凤台县公安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由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共同商议,并由县公安局委托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和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及一线实战单位辅警70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凤台县户籍,男性,18至28周岁(1992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裸眼视力在1.0以上;
2.非退役军人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退伍军人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出生);
3.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4.体能达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规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吸毒或被强制戒毒;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正在服刑、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5.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
6.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凤台县福海园B栋商务楼5楼501室)。
4.报名须知:每位报考人员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凤台县公安局辅警报名审查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意见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2张报至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5.资格审查:县公安局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的人员取得体能测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视情处理。对在体能测试、面试等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10〕455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4×10往返跑、立定跳远三项(评分标准见附件2),每项内容测试满分为100分,共计300分;体能测试成绩为三项内容测试成绩相加取平均分值(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实施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未取得分数),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巡防大队负责组织。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在体能测试人员中依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参与。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成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岗位分配及调剂
对拟聘用人选,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总成绩高低,按巡防、派出所岗位顺序依次进行分配,对岗位计划未招满的,结合个人自愿和户籍属地进行调剂。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凤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凤台县公安局组织培训,培训合格后分配到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凤台县现有公安机关辅警待遇标准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委监委及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期间,有关动态与信息将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t.gov.cn/index.html)、
凤台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huainan.gov.cn/public/column/118322986?type=4&action=list)进行公布。
本《公告》由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4-8681057;
咨询电话:0554-8889959、0554-8681052。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男25周岁以下、男26-30周岁)》
凤台县公安局 凤台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