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休宁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招聘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计划招聘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2名。(如报名人数未达到2:1,视情减少招录名额)
二、报名条件:
1.政治可靠,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防暴处突、巡逻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男性身高为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60厘米以上;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5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休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419办公室)
联系人:汪警官 联系电话:0559-7532632
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士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
四、程序和办法:招聘程序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理论考试成绩占20%、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相加构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为先,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六、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与休宁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工会、慰问等享受正式民警待遇。
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及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2.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招考相关考试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3.未尽事宜由休宁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7532632(休宁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监督电话:0559-7532629(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