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县重点局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7名(具体详见附表)。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遴选人员原身份保持不变。
三、遴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工作勤奋;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遴选人员岗位计划表中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为“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五)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四、遴选程序
根据县重点局工作需要,此次遴选着重测试报考者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实践操作能力,因此考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考察、公示和审批调动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无为县人力资源考试培训中心(无为县国土局对面)。
2、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16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补报。
3、报考人员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无为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签定承诺书,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调动等资格。
(三)专业测试
报考人员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房屋建筑、市政环境等方面专业知识、管理经验、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对成本和质量、成本和安全、成本和进度、质量和进度之间辩证关系的掌握程度;应试者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期望。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遴选人选。
考察工作根据拟遴选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拟调动人员,在无为县人社局信息平台上按规定公示5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履行审批调动手续。
五、工作纪律
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本公告由无为县人社局、无为县重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3-6610117 (无为县人社局)
0553-6321752 (无为县重点局)
报名点电话: 0553-6616859 (报名期间使用)
监督电话: 0553-6612575 (无为县监察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无为县重点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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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人社局
无为县重点局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