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纪委机关拟在全县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4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本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

2.本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的。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受党政纪处分人员,2015年以来录用在乡镇公务员岗位上未满服务期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基层执法干警未满服务期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组织。

2.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0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县政府大楼A514室 联系电话:05536610052)。

3.报名需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相一致。

5.参加选调的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否则,将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

6.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2日—23日,凭身份证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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