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3.面向本市以外的全国公安机关进行选调的职位,须具有3年以上人民警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面向本市三县公安局进行选调的职位,须具有5年以上在本市三县公安局工作的人民警察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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