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条件
1、全区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3日后出生)。
5、具备选调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
6、身体健康。
7、符合拟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