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纪委、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面向全县党政机关、部门派出机构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县纪委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选调范围为全县党政机关、部门派出机构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计系统)。选调对象为在编在岗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计系统)。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报考县纪委公务员岗位须具有在公务员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3)报考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岗位须具有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入编后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 2016年录用人员,2017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2015年前(含2015年)录用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应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不含科级干部。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近两年内因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遵循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石台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报名事项: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并提交《石台县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份(条块结合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乡镇党委与县直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始终,如在选调过程中或正式调动后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人数比例低于2: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数。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办法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等基础知识以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20分。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考察入围人选从同职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确定。

(四)考察

根据选调人数和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职位选调人数的1:1确定考察人选,如遇分数相同,则一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综合考察材料。

(五)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石台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报到、入编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取消选调资格、考察不通过、自愿放弃调动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造成的缺额,在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环节。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6020461(县委组织部)、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6020979(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关于县纪委、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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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石台县委组织部 石台县人社局 石台县编办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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