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淮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2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淮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科员2名。
二、遴选范围
本市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7、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 10月),从事文字工作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0月);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满两年;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