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考查的内容非常广泛,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地理、历史、文化等无所不含,需要广大考生具有非常丰富的积累,兴政公考在此将各类学科的题目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助力大家针对性备考。
行政复议的范围是行政复议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考点,我们今天就来学习一下行政复议的范围,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也需要大家能够判断那些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1.行政复议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都可以在行政复议中受到审查。
2.行政复议审查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同时,可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提出进行审查的请求。可以请求进行审查的行政规定是指: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大家一定要注意这里是不包括国务院的规定的,即国务院的规定不允许申请复议。
二、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
以下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1.行政法规和规章,即抽象行政行为不可以直接提起复议,如果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附带审查。
2.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3.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试题练习】下列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A.李某醉酒驾驶车辆,某交通管理局吊销了其机动车驾驶证
B.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环境,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
C.某市场监管局对王某违法行为予以罚款
D.丁某违章停车,交警让其立刻驾车离开
【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ABC项均属于行政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ABC项正确,当选。丁某违章停车被要求驾车离开,该行为没有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不属于可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D项错误,不选。故本题答案为ABC。